第2章 金手指(1 / 1)

很快,郑婉婉这点不适就被盖过了。

她把玉佛握在手心,感受着那温润的触感,脸上浮现出笑意。

她将玉佛举到眼前仔细端详,忍不住翻来覆去地看。

那镯子虽然不值钱,但不管怎么说陪了她十多年,送出去心中难过再正常不过了。

她戴了快二十年,每天睡觉前都要摘下来放好,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戴上。

如今就这样给了林嘉,心里总归有些不踏实。

爷爷真偏心啊,送给自己那么便宜的镯子!

却送给外姓孙女那么好的吊坠!

但是还好,如今总算是物归原主了!

林嘉戴好镯子,抬眼看向郑婉婉,嘴角微微扬起。

她的目光落在郑婉婉手中紧紧攥着的玉佛上。

金手指,就这样成为我的东西了!

“那我先进屋整理下行李,这个镯子可得好好藏好,不能让他们给收走了。”

林嘉语气平静,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。

她一边说着,一边已经转身朝房间走去。

刚一关上房门,她立刻反手落锁,确认没有其他人能进来。

她迅速走到桌边,拿起那把水果刀。

她没有犹豫,直接用刀尖划破了左手的指尖。

一阵轻微的刺痛传来,一滴鲜红的血珠缓缓渗出。

她小心翼翼地将血珠滴在镯子的表面。

她清楚地记得,小说里郑婉婉就是因为流血,才碰巧启动了镯子的特殊能力。

郑婉婉一直以为是自己外公更喜欢林嘉,才把那个特别值钱的吊坠给了林嘉。

实际上并非如此。

外公确实偏心,但他偏向的是郑婉婉。

玉佛只是个幌子,真正的宝物从来不是它。

这个镯子看起来普普通通,不值几个钱,颜色偏暗,款式老旧,连普通首饰店都不会多看一眼。

这是郑家世代相传的宝物,只是以前没人发现它的奥秘。

书里郑婉婉就是靠着镯子,在海港混得风生水起。

她靠着空间里的资源做买卖,迅速积累财富,一步步成为商界新贵。

她能抢林嘉的财产和地位,林嘉为什么就不能抢郑婉婉的镯子呢?

况且,她流着郑家的血,这个镯子也是郑婉婉主动提出交换的。

血珠滴上去的下一秒,暗淡无光的镯子爆发出一道耀眼的光芒。

那光强烈得刺眼,瞬间充斥了整个房间。

林嘉本能地抬手挡住眼睛,耳边仿佛响起了一道低沉的嗡鸣声。

她的皮肤微微发麻,心跳加快。

光芒持续了几秒后,逐渐消散。

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,眼前的景象已经彻底改变。

她已经身处镯子里的巨大空间了。

脚下是片肥沃土地,土色深褐,湿润松软,散发着淡淡的泥土气息。

每隔一段距离,就能看到一颗颗圆润的珠子埋在土中。

林嘉看过原著,自然清楚这是种子。

只要空间启动,这些种子就会自动被播种进土里,随着时间推移,会生长出各种作物。

只要管理得当,粮食、蔬菜、药材都能自给自足。

随着储存的物品越来越多,以后空间还会开放更多的功能。

比如储存面积的扩大、时间流速的调整、甚至可能解锁种植稀有物种的权限。

土地旁边还有块牧场。

那个牧场占地不小,放眼望去,整片区域布满了白色的圆珠,密密麻麻,排列有序。

每一个圆珠里面包裹着的是幼小的家禽家畜。

每一只动物都蜷缩在珠子内部,安静地沉睡。

它们闭着眼睛,身体微微起伏。

但生命体征稳定,气息绵长。

有了家畜,哪怕真的到乡下,也足够让林嘉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。

等它们孵化出来,就能提供肉、蛋、奶,甚至皮毛和劳动力。

吃喝是解决了。

可其他的必需品还要去买。

衣服、肥皂、煤油、针线、锅碗瓢盆。

这些日常用品在当前年代都不是能随便获取的。

尤其是现在物资紧张,大多数商品都要凭票据购买。

林家和郑家在景城也算是顶尖的企业了。

两家掌控着纺织、贸易、机械多个行业,资产雄厚。

这些年郑耀华作为郑家当家人,手上定攒了许多票据。

无论是粮票、布票,还是工业券,都掌握在他手里。

现在郑耀华假惺惺地要送她去乡下,说什么保护她。

可谁不知道,他是想把林嘉彻底踢出去,好让郑婉婉顺利接手林家?

既然他要演戏,那这场戏就得演全套。

他总不会连几本票据都舍不得吧?

“爸,林嘉居然这么快就同意了!我们之前提前想的理由都没有用上!甚至还将那个价值千金的吊坠给拿到手了。”

郑婉婉坐在客厅沙发上,双手捧着玉佛,指尖反复摩挲着表面的纹路。

她嘴角一直上扬,眼神发亮。

她完全没意识到,真正的宝贝早已不在她手中。

郑耀华坐在对面,脸上神情复杂。

他深吸一口气,强压着剧烈跳动的心脏。

他站起身,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,轻轻放在茶几上。

“还没办完。”

他的声音低沉,带着一丝急切。

“林嘉的账户上还有十万,得叫她把单据签了。”

他顿了顿,眼神变得炽热。

林嘉是林家的宝贝。

每年生日,她父母都会在林嘉的账户上存一万钱作为嫁妆。

这笔钱从林嘉出生那年就开始累积,每年都按时存入,一分不少。

父母对她宠爱有加,哪怕在外奔波忙碌,也从未忘记这件事。

他们常说,女孩子要有自己的积蓄,将来才能过得安稳。

一直到林嘉十岁那年他们去世,林嘉的账户上也有了整整十万块。

十年时间,整整十万块,一分未动,全部存在银行里。

普通人一家几个月的开销也才几十块。

这笔钱足够支撑一个家庭几十年的生活。

在那个年代,这笔巨款足以引起无数人的觊觎。

郑耀华已经把林郑两家资产都差不多收拢了。

林嘉那十万块,他势在必得!

他早就盯上了这笔存款,知道它存在银行里,没有林嘉的签名就取不出来。

但他并不着急,只等找个合适的时机,把手续办妥。

他打着为林嘉保管的旗号,实际上早就盘算着如何将这笔钱据为己有。

只要林嘉离开本地,去了乡下,人生地不熟,身边又无人帮助,钱的事就由不得她了。

到时候随便编个理由,就能把账户转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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